云开官网入口专利检索与信息利用工作制度
为了使我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能及时了解本行业、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的最新发展动态,避免进行低水平重复研究,以提高研究起点,避免浪费,在科研开发工作中做到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又能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和技术秘密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特对我院的专利检索及信息利用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专利检索: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由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的专利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
1、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项的;
2、从事专利技术、产品、设备的进出口贸易的;
3、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或者申办企业的;
4、涉及专利的科技成果申请鉴定、登记或者评奖的;
5、其他应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的
(二)前款第1项所列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不断跟踪有关知识产权的发展、变化,保证成果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申请发明专利的成果应尽可能进行国内和国际专利检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者须进行国内专利检索。
(四)由学校专利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校专利检索的联系与相关咨询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五)专利检索的文献资料要作为学校的专利管理档案由学校的专利管理部门备份存档。
二、专利信息利用:
(一)由学校专利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学校专利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加工,并定期在学校的网站上发布。
(二)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平台的建设,利用学校的计算机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准确高效的专利信息传播网络,并定期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发布相关专利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建立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为学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和其他与专利有关的信息服务。
(三)专利信息收集专职工作人员要定期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专利信息的畅通、及时、有效。
(四)学校专利管理部门和图书馆必须保证每年订阅两种以上关于专利方面的相关刊物。
(五)学校专利管理部门定期以讲座等形式对专利信息利用进行宣传,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供稿单位: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