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24]37号)转发给你们。

符合通知要求的教职工可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交至所在部门。所在部门需结合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及本人意愿制定明确的培养计划、培养目标、联系拟选培养单位,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切实达到通过选培提升专业技术人才业务水平,解决部门业务需求。各部门要确保按照文件规定推荐,一旦申报成功能保障脱产进修一年,不能临时反悔。

各部门可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申报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2024年3月14日之前报送人事处41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目录:1.《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2.《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三份。3.申报表内填报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的复印件、《申报人科研、业绩汇总表》一份。

联系人及电话:石玮13204728359/716772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附件2: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

附件3: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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