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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布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决定

7月2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孙红梅在我校行政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决定。

会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商井民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干部任职决定:张健同志任我校党委委员、副书记;高志祥同志任我校党委委员,提名任副院长。

孙红梅介绍了两位新任职同志情况,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主动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三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维护好班子团结,注重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梳理本轮巡视反馈的有关干部选任工作存在的问题,抓好巡视整改。

新任职校领导张健和高志祥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和彦苓作了表态发言,她首先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对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并代表学校党委对上级党组织对学校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衷心欢迎张健、高志祥两位同志进入校领导班子。她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一如既往地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全校师生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建强班子、带好队伍,支持两位新进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北疆亮丽风景线培养高素质健康卫士。

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和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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